第一章 巷隅医馆,一见倾心
暮春的暖风裹着梧桐絮,飘进东昌老城区的康乐宠物医院,玻璃门被风轻轻吹动,挂在门楣的风铃叮当作响,混着猫狗温顺的叫声,酿出满巷温柔的烟火气。
这家宠物医院开在社区深处,不大的铺面,收拾得干净整洁,玻璃柜里摆着宠物粮、疫苗和护理用品,诊疗台擦得一尘不染,院长卞宝山年近六旬,一辈子跟动物打交道,性子温和,待人宽厚,在老城区口碑极好。他膝下只有一个女儿,小字胭脂,刚满二十二岁,去年从畜牧兽医专业毕业,便留在自家医院里帮忙,做了一名宠物护士。
胭脂生得极美,眉眼弯弯,肌肤莹润,笑起来嘴角有两个浅浅的梨涡,性子温柔恬静,做事细心妥帖,对待小动物格外有耐心,来就医的宠物主人,都格外喜欢这个温婉的姑娘。卞宝山视女儿为掌上明珠,一心想为她寻一个品行端正、温文尔雅的良人,不求大富大贵,只求安稳度日,真心待她。可胭脂心性单纯,不愿将就,加之平日里一心扑在宠物医院里,极少外出交际,婚事便一直耽搁着。
胭脂的隔壁,住着一户姓王的人家,女主人王春兰,与胭脂年纪相仿,性格爽朗外向,爱说爱笑,是胭脂最要好的闺蜜,两人从小一起长大,无话不谈,胭脂心里的小秘密,只会说给王春兰听。王春兰早已嫁人,丈夫常年跑运输,在外奔波,她平日里闲来无事,便常来宠物医院找胭脂闲聊,打趣她的少女心事。
这天午后,阳光正好,宠物医院里没什么客人,胭脂正蹲在角落,给一只刚做完绝育的小猫喂营养膏,动作轻柔,眉眼间满是温柔。玻璃门被推开,一个身形挺拔、温文尔雅的男子走了进来,怀里抱着一只受伤的金毛犬,神色带着几分焦急。
男子身着干净的白衬衫,袖口挽起,露出清瘦的手腕,眉眼俊朗,气质温润,周身透着一股书卷气,与周遭市井的烟火气相融,格外惹眼。
“您好,麻烦看看我的狗,下楼时不小心摔了腿,一直叫,麻烦您帮忙诊治一下。”男子声音清润,语气谦和,目光落在怀里的金毛身上,满是担忧。
胭脂抬头,四目相对的瞬间,心头猛地一跳,脸颊瞬间泛起红晕,连忙站起身,轻声应道:“您别急,先放在诊疗台上,我帮您看看。”
她低下头,不敢再多看男子一眼,可心跳却愈发急促,指尖都微微发颤。她小心翼翼地检查金毛的腿部,动作轻柔,耳边听着男子温和的叮嘱,心里泛起一丝莫名的悸动,少女的心事,在这一刻,悄然萌芽。
卞宝山闻声走来,仔细检查后,笑着说道:“小伙子放心,没伤到骨头,只是轻微扭伤,我给它敷点药,包扎一下,过几天就好了。”
男子连连道谢,付了医药费,抱着金毛,临走前,看向胭脂,温和一笑:“多谢姑娘,费心了。”
那一笑,温润如风,直直撞进胭脂的心底,让她脸颊更红,低着头,轻声回了一句“不客气”,直到男子的身影消失在巷口,才缓缓抬起头,望着他离去的方向,久久回不过神。
王春兰恰好赶来,看到胭脂魂不守舍的模样,又看了看巷口离去的男子,笑着打趣:“哟,我们胭脂这是动心了?刚才那个小伙子,我认识,是市人民医院的骨科医生,叫鄂秋隼,人品好,学问高,长得又俊,是咱们老城区有名的青年才俊呢。”
胭脂被说中心事,羞得满脸通红,轻轻推了王春兰一把,低声道:“兰姐,你别乱说,我只是正常接诊而已。”
“还嘴硬,我都看出来了,你看他的眼神,都不一样了。”王春兰凑到胭脂身边,笑着说道,“你要是真喜欢,我帮你牵线搭桥,保证帮你把人追到手。”
胭脂连忙摇头,羞涩不已:“别别,我就是觉得他温文尔雅,没有别的心思,兰姐可别取笑我了。”
话虽如此,可鄂秋隼的身影,却深深印在了胭脂的心底,此后几日,她时常望着巷口发呆,盼着能再见到他,夜里躺在床上,也总会想起他温和的笑容,辗转难眠,一颗少女心,全系在了鄂秋隼身上,茶不思饭不想,渐渐染上了相思。
王春兰看在眼里,疼在心里,知道胭脂是动了真心,便拍着胸脯保证,一定帮她打听鄂秋隼的消息,促成这段良缘。胭脂满心羞涩,却也满心期盼,只盼着能与心仪之人,再续前缘。
第二章 闺友传情,歹人冒名
王春兰性子爽朗,说到做到,没过几日,便托人打听清楚了鄂秋隼的情况。鄂秋隼今年二十五岁,名牌医科大学毕业,在市人民医院做骨科医生,家境清白,父母都是教师,为人正直温和,至今单身,没有女友。
得知这个消息,胭脂满心欢喜,却又羞涩难当,不敢主动靠近,只把这份心意藏在心底。王春兰看着她纠结的模样,笑着说道:“胭脂,你别害羞,感情的事,总要有人主动,我跟你说,鄂秋隼有个发小,叫宿介,跟我丈夫认识,我回头找宿介,让他帮忙传话,告诉鄂秋隼你的心意,说不定他也对你有好感呢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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胭脂闻言,又惊又喜,连忙点头,却又叮嘱道:“兰姐,你可别声张,若是他不愿意,我多难为情啊。”
“放心,我自有分寸。”王春兰笑着应下,转头便联系了宿介。
宿介是鄂秋隼的发小,两人从小一起长大,关系极好。宿介性格与鄂秋隼截然不同,他自由散漫,行事轻浮,爱开玩笑,平日里做些零散的生意,闲时便四处游玩,是个闲不住的人。他早就听人说过卞胭脂的美貌,只是从未见过,此次王春兰找到他,说起胭脂对鄂秋隼的心意,他心中顿时生出一丝歹念,觊觎胭脂的美貌,想趁机占些便宜。
宿介表面答应得爽快,笑着对王春兰说:“放心,包在我身上,我一定把话带给鄂秋隼,促成这段好事。”
王春兰信以为真,满心欢喜地回去告诉胭脂,胭脂得知后,满心期盼,整日盼着鄂秋隼的消息,脸上的笑容也多了起来。
可她不知道,宿介根本没有把话带给鄂秋隼,反而心生邪念,打算冒充鄂秋隼,深夜前往宠物医院,私会胭脂。
他打听清楚,卞宝山年纪大了,睡得早,宠物医院的后院是胭脂的卧房,夜里只有胭脂一人居住,便打定主意,趁夜潜入。
这天夜里,月色朦胧,巷子里一片寂静,只有零星的路灯亮着,宠物医院的大门早已关闭,宿介趁着夜色,悄悄翻过宠物医院的矮墙,轻手轻脚地走到胭脂的卧房门前,屏住呼吸,轻轻敲了敲房门。
胭脂正躺在床上,想着鄂秋隼,辗转难眠,听到敲门声,心头一惊,轻声问道:“谁啊?”
“是我,鄂秋隼。”宿介压低声音,模仿着鄂秋隼的语气,故作温和地说道,“我听闻姑娘心意,特意前来相见。”
胭脂听到“鄂秋隼”三个字,心头猛地一跳,又惊又喜,脸颊瞬间通红,一颗心怦怦直跳,以为是王春兰传话成功,鄂秋隼真的来找自己了。她没有丝毫怀疑,连忙起身,整理好衣衫,轻轻打开了房门。
房门打开的瞬间,宿介立刻闪身进屋,反手关上房门。胭脂借着微弱的月光,看清眼前之人,并非白日里那个温文尔雅的鄂秋隼,身形和气质都截然不同,心头顿时一惊,察觉不对,连忙后退,厉声问道:“你不是鄂秋隼,你是谁?你想干什么?”
宿介见身份败露,也不再伪装,脸上露出轻浮的笑容,一步步逼近胭脂,说道:“姑娘何必在意是谁,鄂秋隼对你无意,不如从了我,我定会待你好。”
胭脂又惊又怕,连连后退,大声呵斥:“你快走,不然我喊人了!”
宿介不肯罢休,伸手想拉住胭脂,胭脂奋力反抗,拼命挣扎,慌乱中,宿介伸手碰到胭脂的发间,将她头上戴着的一支玉簪扯了下来,这支玉簪是卞宝山给胭脂的成年礼物,胭脂日日戴在头上,格外珍贵。
宿介怕胭脂的喊声引来卞宝山,不敢再多做纠缠,攥着玉簪,慌忙转身,夺门而出,翻墙逃离了宠物医院。
胭脂惊魂未定,瘫坐在地上,浑身发抖,泪水忍不住滑落,又怕又羞,满心都是委屈,她以为是心仪之人前来相见,却不料是歹人冒名轻薄,心中的欢喜,瞬间化为无尽的恐惧与难过。她捡起地上散落的发丝,看着空荡荡的发间,想起丢失的玉簪,心中又急又怕,却不敢告诉父亲,只能默默藏在心底,独自承受这份委屈与惊吓。
而宿介逃离后,攥着玉簪,一路狂奔,路过王春兰家门口时,太过慌乱,玉簪从手中滑落,掉在墙角的草丛里,他没有察觉,径直离去,丝毫不知,这支掉落的玉簪,会酿成一场弥天大祸,让无辜之人,蒙冤受屈。
第三章 恶徒行凶,慈父惨死
宿介掉落的玉簪,恰好被路过的毛大拾到。
毛大是老城区里出了名的无业游民,游手好闲,偷鸡摸狗,好色猥琐,整日在社区里游荡,盯着年轻女子,品行极其恶劣。他早就觊觎胭脂的美貌,时常在宠物医院门口徘徊,偷窥胭脂,只是一直没有机会下手。
这天夜里,毛大喝完酒,在巷子里闲逛,路过王春兰家门口时,看到草丛里闪着光,弯腰捡起,发现是一支精致的玉簪,一看便知是女子之物。他想起平日里胭脂头上戴的玉簪,与此一模一样,顿时心生歹念,猜到是有人深夜私会胭脂,掉落了玉簪,心中顿时打起了歪主意。
毛大拿着玉簪,心中狂喜,想着这支玉簪是胭脂的贴身之物,若是拿着玉簪,冒充鄂秋隼,胭脂必定不会怀疑,便能趁机轻薄她。他借着酒劲,壮着胆子,朝着康乐宠物医院走去,翻过低墙,来到胭脂的卧房门前。
此时已是深夜,卞宝山早已睡熟,胭脂受了惊吓,也刚刚睡去,房门没有锁死,只是虚掩着。毛大轻轻推开房门,蹑手蹑脚地走进屋内,借着月光,看着躺在床上的胭脂,眼中满是猥琐的笑意,一步步靠近床边。